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由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,本文引用的是教育部门户网站的转载页面。本文只引用其中本专科的部分。

《软件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由中山大学软件工程学院发布,列明评选对象、各项奖学金的参评条件、申请时间和注意事项。

国家金额政策

  • 国家奖学金: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,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,从2024年起执行。
  • 国家励志奖学金: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,从2024年起执行。
  • 国家助学金:本专科(含预科生,不含退役士兵学生)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,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。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—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,可以分为2—3档。

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,标准同样由3300元提高到3700元。3700元是平均资助标准,通知没有说明每位学生都能拿到这个数额。通知还要求学校修订本地本校奖助学金政策;本通知未规定的事项,按原政策执行。

学院通知里的参评条件

学院通知的评选对象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),不包括2026级。

所有申请人共同条件

通知列出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五方面要求,并写明: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;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;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。评奖年度受处分、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,只影响本年度评奖。

通知还规定,学年内所获公益时(志愿时)需达到10个或以上,经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、学院学工组审核通过,才能参与该学年奖学金评定。

国家奖学金

除共同条件外,通知规定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均在前10%(含10%),同时获评当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。

国家励志奖学金

通知规定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学习成绩优秀,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%(含50%);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以本学年最新认定结果为准),生活俭朴。

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

通知按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划分资格:排名前10%(含10%)的学生具备一等奖评选资格;前20%(含20%)具备二等奖评选资格;前50%(含50%)具备三等奖评选资格。

通知还写明:学业平均绩点及排名因附加分导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名上升的,最多只能提升一个等级。当学年内学业平均绩点在该年级排名可获评一等奖时,拟获评等级最低为二等奖;可获评二等奖时,拟获评等级最低为三等奖。

不能同时获得的组合

通知注意事项写明:

  • 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  • 每位同学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或院级捐赠奖学金。
  • 国家(政府)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、各项捐赠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  • 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。